合同继续履行显失公平的情形是怎样的?


在法律领域中,显失公平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指的是在合同订立时,一方当事人利用另一方当事人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当合同继续履行显失公平时,法律是给予一定救济的。 从法律条文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对于合同继续履行显失公平的情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是常见情形之一。市场总是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可能在合同签订后,由于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市场情况与签订合同时有了天壤之别。例如,签订了一份购买钢材的合同,合同约定在三个月后交付货物,但在这期间,国家突然出台环保政策,导致钢材生产成本大幅上升,价格猛涨。如果继续按照原合同价格履行,对于卖方来说就会遭受巨大损失,明显不公平。 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出现重大变化也会导致显失公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技术条件等履约能力可能会发生重大变化。比如,一家小型建筑公司与发包方签订了一份大型建筑工程合同,但在施工过程中,该建筑公司的主要设备出现严重故障,无法及时修复,而且资金周转也出现困难。如果继续要求该建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完成工程,对该公司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并且会使其承受巨大的经济压力,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合同本身存在重大误解也是一种情形。如果在签订合同时,一方对合同的重要条款存在误解,而继续履行该合同会使误解方遭受重大损失,这也可能构成显失公平。比如,在一份技术转让合同中,受让方误以为转让的技术包含了某项关键技术,但实际上并不包含。如果继续按照合同履行,受让方将无法达到预期的目的,却还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这对受让方来说就是显失公平的。 如果发现合同继续履行显失公平,受损害方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及时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需要注意的是,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