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请私人货车,开油票报销车费是否合法?


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请私人货车,让其开油票报销车费这种行为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正常的交易逻辑和相关法律规定。在公司与私人货车的运输业务中,本质上是一种运输服务的交易,按照常理,公司支付给私人货车的应该是运输费用,而私人货车则应该向公司提供符合规定的运输服务发票。然而,让司机开油票来报销车费,这就使得费用的性质发生了改变,从运输费用变成了油费。这可能会涉及到虚开发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公司让私人货车司机开具油票报销车费,这种行为显然是开具了与实际经营业务(运输服务)不符的发票,属于虚开发票的范畴。如果被税务机关发现,将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对于虚开发票的行为,税务机关会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这种行为还可能影响公司的财务核算和税务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公司的财务报表应该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而虚开发票会导致财务数据失真,无法准确体现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本和利润。在税务申报方面,虚开的油票可能会被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或者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从而减少了公司应缴纳的税款,这属于偷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综上所述,公司请私人货车开油票报销车费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公司应该按照正常的业务流程,让私人货车提供合法有效的运输服务发票进行报销,以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