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听说要去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我们都不太清楚具体的办理程序,想了解下从开始到结束,整个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流程是怎样的,每个环节都需要做什么、准备什么材料,希望能有详细解答。
展开 view-more
  • #离婚登记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和登记(发证)这几个阶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每个阶段的具体要求和相关法律依据。 申请阶段: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这里的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受理阶段: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婚姻登记机关会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查验。比如会核实证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查看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 冷静期阶段: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冷静期的规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目的是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避免冲动离婚。 审查阶段: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 登记(发证)阶段: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向当事人双方询问核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这一登记发证流程同样是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执行的。 总之,办理离婚登记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每一个环节都有其重要意义和法律依据,夫妻双方在办理过程中应当认真对待,确保各项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