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小区树木有哪些规定?
我住在一个小区里,最近物业要砍伐小区里的几棵树,也没给我们业主说清楚原因。我想知道民法典里对于小区树木有没有啥规定,物业能不能随意砍伐小区树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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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民法典关于小区树木的规定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小区的树木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财产,这就意味着对这些树木的处置需要考虑全体业主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这里的绿地其实就包含了其中的树木。也就是说,小区内的树木在没有特殊说明的情况下,其所有权是归全体业主的。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物业服务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妥善管理小区内的设施和环境,包括树木。这就要求物业不能随意对小区树木进行砍伐、迁移等操作。 如果物业或者其他主体要对小区树木进行处理,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一般来说,需要经过业主共同决定。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等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虽然没有直接针对树木处理的条款,但对小区共有财产的重大处置遵循类似的原则。 所以,在小区树木的管理上,无论是物业还是单个业主,都不能擅自行动,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来进行。如果违反规定,损害了其他业主的权益,受损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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