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捏造事实冤枉他人是怎么认定的?
我被人捏造事实冤枉了,对方在很多人面前说我做了一些根本没做过的事,给我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民事捏造事实冤枉他人的情况是怎么认定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展开


在民事领域中,捏造事实冤枉他人通常涉及到名誉权侵权等问题。认定此类行为,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是“捏造事实”这一关键要素。捏造事实指的是无中生有,编造虚假的情况。比如,甲没有任何证据,却四处宣扬乙偷了他的东西,但实际上乙并没有偷,这就是典型的捏造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这里的诽谤,就包含了捏造事实的行为。 其次,要看是否有“冤枉他人”的故意。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名誉造成损害,仍然积极去实施该行为。如果只是因为误会而说错话,可能不构成故意的冤枉他人。比如,甲误以为乙拿了他丢失的东西而指责乙,但后来发现是自己记错了地方,这种情况就缺乏故意。 再者,这种行为要对他人名誉造成了损害后果。损害后果可以表现为他人社会评价的降低、精神上的痛苦等。例如,因为甲的捏造和宣扬,乙的朋友对乙产生了不好的看法,乙因此感到精神压力很大、心情郁闷,这就属于造成了损害后果。 最后,捏造事实与损害后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正是因为行为人捏造事实冤枉他人的行为,才导致了他人名誉受损的结果。如果他人名誉受损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就不能认定该行为人构成民事上的侵权。 如果遭遇了被人捏造事实冤枉的情况,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若双方无法协商解决,被侵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