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我准备结婚,想了解下民法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内容。比如在财产分割、夫妻债务认定等方面有啥规定,这些规定会对我的婚姻生活产生哪些影响,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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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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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法律条文的进一步细化和说明,目的是为了在司法实践中更好地适用婚姻家庭编的法律规定,统一裁判尺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结婚方面,司法解释明确了以伪造、变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处理方式。根据相关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但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婚姻的合法性。 在夫妻财产方面,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认定有了更清晰的界限。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对于解决现实生活中因父母出资购房引发的财产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在离婚方面,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司法解释规定了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同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也有详细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这些规定都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中各方权益的平衡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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