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官司的受案范围是怎样的?
我最近遇到点事儿,感觉是民事方面的纠纷,但不确定能不能去法院打民事官司。我想知道民事官司具体的受案范围有哪些,比如哪些纠纷能通过打民事官司解决,哪些不能,好判断我这事儿能不能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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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官司,也就是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民事官司的受案范围,其实就是哪些纠纷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从财产关系方面来看,常见的有合同纠纷。比如,你和别人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对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或者支付货款,这时候你就可以通过打民事官司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还有侵权赔偿纠纷,像别人不小心损坏了你的财物,你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这也属于财产关系的纠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另外,不当得利纠纷也在受案范围内。例如,有人误把钱转到了你的账户,你没有合法依据获得这笔钱,对方有权通过打官司要求你返还。 在人身关系方面,婚姻家庭纠纷是很常见的。比如离婚纠纷,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等原因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还有继承纠纷,如果在遗产分配上家庭成员之间产生了分歧,也能通过民事官司来解决。此外,人身侵权纠纷也属于受案范围。比如,他人的行为导致你身体受伤,你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这就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实现。 不过,也有一些情况不属于民事官司的受案范围。比如,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引起的纠纷,这一般要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还有一些涉及犯罪的行为,要通过刑事诉讼来处理。总之,判断一个纠纷是否属于民事官司的受案范围,关键要看它是否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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