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离婚只要求丈夫付子女抚养费可行吗?
我和丈夫没打算离婚,但他对孩子的事不闻不问,也不给抚养费,孩子的开销全靠我一人承担。我想知道,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能不能要求他支付子女抚养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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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离婚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丈夫支付子女抚养费的。这里涉及到一个法律概念,叫做婚内抚养费。婚内抚养费就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从这些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这个义务不会因为夫妻是否离婚而改变。也就是说,即使夫妻没有离婚,但如果一方不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那么另一方就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所以,在不离婚的情况下,是完全可以要求丈夫支付子女抚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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