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分类及其标准是什么?
我在医院看病时感觉医生可能存在失误。想了解下医疗事故到底是怎么分类的,每类的标准又是怎样的,这样我就能判断自己遇到的情况算不算医疗事故,属于哪种类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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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是最严重的,它指的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情况。这里所说的重度残疾,比如像植物人状态、重要器官功能完全丧失等严重影响患者生活甚至危及生命的状况。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一级医疗事故又细分为甲等和乙等,甲等就是患者死亡的情形。 二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中度残疾不像重度残疾那么严重影响整体生活,但也会对患者的日常活动和身体机能造成很大限制。比如说患者的肢体部分功能丧失,或者某个重要器官功能出现严重问题但还未完全丧失。二级医疗事故同样也分为甲、乙、丙、丁四等。 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轻度残疾对患者的影响相对较小,可能只是在某些方面的活动能力有所下降。例如患者的手部活动灵活性稍受影响,但不影响基本的生活自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三级医疗事故也进行了细分,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等。 四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这类事故造成的损害相对前几级较轻,但依然对患者的身体造成了明显的影响。比如在手术过程中造成患者皮肤轻度损伤,留下了明显的疤痕等情况。 这些分类和标准为判断医疗事故的严重程度提供了明确的依据,有助于在处理医疗纠纷时,确定责任和赔偿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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