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的分类及房屋租赁对押金的规定是什么?
我准备租房子,想了解下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类型,不同类型合同是不是有不同规定。还有就是房东都会收押金,那在法律上对房屋租赁的押金是怎么规定的呢,比如押金数额、退还条件这些,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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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房屋租赁合同的分类及房屋租赁对押金的规定。
首先是房屋租赁合同的分类。从不同角度可以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不同分类。按照租赁房屋的用途来分,可分为居住用房租赁合同和商业用房租赁合同。居住用房租赁合同就是用于个人居住的,比如咱们常见的普通住宅租赁,这类合同更多要保障承租人居住的安全性和舒适性等权益。商业用房租赁合同则是用于商业经营活动,像商铺、写字楼的租赁,其条款往往会涉及到商业经营的一些特殊要求,比如装修、营业时间等。从租赁期限来看,又可分为定期租赁合同和不定期租赁合同。定期租赁合同明确约定了租赁的起止时间,在合同期限内,双方都要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而不定期租赁合同则没有明确的租赁期限,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要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
接着说房屋租赁对押金的规定。押金是一种担保方式,目的是保障出租人在租赁期间的权益。在我国,虽然没有专门法律对房屋租赁押金数额作出明确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公平原则,押金数额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通常不会过高,一般是一个月到数月的租金。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如果承租人没有违约行为,出租人应当退还押金。比如承租人按照约定使用房屋,没有损坏房屋及屋内设施,也按时交了租金,那么出租人就不能无故扣押押金。如果承租人有违约行为,比如提前退租、损坏房屋设施等,出租人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扣除相应的押金。但是,扣除的金额应当合理,并且要向承租人说明扣除的原因和依据。若双方对押金退还问题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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