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行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煤炭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多个税种,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增值税方面。根据相关规定,对利用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生产加工的页岩油及其他产品、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废旧沥青混凝土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等,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这意味着企业缴纳增值税后,税务部门会马上将税款退还给企业,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企业所得税方面也有优惠。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煤炭企业有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就可以享受该优惠。此外,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资源税方面,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充填开采是一种绿色的煤炭开采技术,通过这种方式开采煤炭,能减少对环境的破坏,企业也能在资源税上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纳税人开采销售共伴生矿,共伴生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开核算的,对共伴生矿暂不计征资源税;没有分开核算的,共伴生矿按主矿产品的税目和适用税率计征资源税。 要申请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企业通常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如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等,然后向当地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会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才能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不同地区的具体申请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企业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了解详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