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程序是怎样的?


商品房预售许可,简单来说,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想要预售商品房,必须先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拿到预售许可证才能进行销售。这一制度是为了保障购房者的权益,防止开发商违规售房。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程序一般如下: 首先是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预售许可申请。在申请时,要提供一系列的材料,包括上述法规中提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还有投入开发建设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商品房预售方案等。 然后是受理。房地产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果提交的材料齐全,就会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要是材料不齐全,会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接着是审核。管理部门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详细审核,还可能会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查勘,看看实际情况是否和申请材料一致。 之后是许可。经过审核,如果符合预售条件,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不符合预售条件,会作出不准予预售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最后是公示。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将准予预售的情况通过公众媒体进行公示,这样购房者就能知道哪些楼盘是有合法预售资格的。 整个商品房预售许可程序是有严格法律规定的,购房者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一定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