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中涉及的常见法律问题有哪些?


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存在多个常见的法律问题。下面我们逐一进行分析。 首先是拆迁许可问题。拆迁许可是政府部门允许拆迁人进行房屋拆迁的法定凭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只有取得合法的拆迁许可,拆迁行为才具有合法性。如果拆迁人未取得拆迁许可就进行拆迁,被拆迁人有权拒绝,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是拆迁补偿问题。拆迁补偿是被拆迁人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补偿的方式一般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如果被拆迁人认为补偿不合理,可以要求进行评估鉴定,并与拆迁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再者是拆迁程序问题。合法的拆迁程序是保障被拆迁人权益的重要环节。拆迁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拆迁,包括发布拆迁公告、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如果拆迁人违反法定程序进行拆迁,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是强制拆迁问题。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强制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非法的强制拆迁是严重侵犯被拆迁人权益的行为,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损失。 总之,城市房屋拆迁涉及诸多法律问题,被拆迁人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在拆迁过程中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