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土地租赁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况都有哪些?

我最近打算租一块地做点小生意,签合同前想多了解下。就想知道在哪些常见情况下,土地租赁合同会被认定无效呀?我担心万一签了合同,最后却因为某些原因合同无效,那我的计划就全乱了,所以想提前搞清楚这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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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土地租赁合同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会被认定无效,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首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时合同无效。欺诈简单说就是一方故意给对方说假情况或者藏着真实情况不说,让对方做出错误的决定来签合同;胁迫就是用伤害对方或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作为威胁,逼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想法签合同。当这些行为损害到国家利益,合同就是无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无效情形的规定。 其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就是合同双方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一起商量着做签订合同这个事,结果导致国家、集体或者其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比如双方故意低价出租集体土地,损害集体利益。它的构成需要满足主观有恶意、当事人之间有串通行为、损害了相应利益这几个条件。 再者,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就是说表面上看签合同这个行为是合法的,但实际上当事人的真实目的是违法的。比如明明想用租来的土地违规建房,却在合同里写着正常农业用途。 然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土地租赁合同无效。如果这个合同明显对社会大众的利益造成了损害,即使法律没有明确指出这种情况,也能依据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来判定合同无效。 最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也就是签合同的目的、合同里约定的内容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必须遵守的规定。 相关概念: 欺诈: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胁迫:以给对方或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恶意串通: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而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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