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提供的清单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是在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等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等进行全面清理和处理的法律程序。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提供一系列详细的清单,以确保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首先是公司的资产清单。资产是公司拥有的各种财产和权益,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有形资产清单涵盖了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这些资产要详细记录其名称、规格、购置时间、购置价格、折旧情况等信息。例如,对于一台生产设备,要说明其型号、购买日期、购买时的价格以及目前的折旧后价值。流动资产方面,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等。库存现金要明确具体金额,银行存款需列出各个银行账户的余额,应收账款要详细记录债务人名称、欠款金额、欠款时间等,存货则要说明种类、数量、成本等。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著作权等,也要在清单中注明其名称、取得时间、评估价值等。 其次是公司的负债清单。负债是公司所欠的债务,包括银行贷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银行贷款要列出贷款银行名称、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还款情况等;应付账款要记录债权人名称、欠款金额、欠款原因、欠款时间等;应付职工薪酬要明确职工姓名、应发工资数额、拖欠时间等;应交税费要说明税种、应纳税额、纳税期限等。 再者是公司的业务合同清单。这包括正在履行的合同和已经终止但尚未完全结算的合同。对于每一份合同,要记录合同名称、合同对方当事人、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主要内容、履行情况等。例如,对于一份销售合同,要说明销售的产品或服务、销售金额、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 最后是公司的人员清单。这主要是公司员工的相关信息,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年龄、入职时间、工作岗位、工资待遇等。这对于处理员工安置、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问题至关重要。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而准确的资产、负债等清单是制定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基础。同时,该法也要求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这些内容都与上述提到的清单密切相关。通过提供完整准确的清单,能够保障破产清算程序依法、公正、高效地进行,维护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其他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