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重整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我自己开了一家小公司,最近经营不善面临破产重整。我想知道在这个过程中,公司的债务是按照什么顺序进行清偿的。比如员工工资、供应商货款、银行贷款这些,哪个会先得到偿还?我很担心处理不好会引发更多的法律问题,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清偿顺序。
展开


公司破产重整是指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挽救希望的企业,通过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并借助法律强制性地调整他们的利益,对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程序。 在公司破产重整中,清偿顺序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它关系到各个债权人的利益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首先,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一顺序的设置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因为职工往往是公司经营中的弱势群体,他们的工资和相关福利是其维持生计的重要来源。 其次,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社会保险费用涉及到社会的基本保障体系,税款则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这两部分的清偿对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正常运转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普通破产债权是指除了上述优先债权之外的其他债权,如供应商的货款、银行的一般贷款等。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照比例分配。 此外,在破产重整过程中,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例如,对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这意味着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担保财产优先获得清偿,不受上述一般清偿顺序的限制。 了解公司破产重整的清偿顺序,有助于债权人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状况,也有助于公司在破产重整过程中依法妥善处理债务问题,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