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破产,在职员工该怎么办?


当公司申请破产时,在职员工的权益保障是有一系列法律规定的。下面将详细介绍员工可能面临的情况以及可以采取的措施。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些关键的法律概念。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在公司破产过程中,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这意味着员工的工资、社保等权益是受到优先保障的。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员工要及时关注公司的破产进展情况。通常情况下,公司会成立清算组或者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来处理破产事宜。员工需要配合清算组或管理人的工作,比如提供相关的工作证明、工资记录等,以便他们准确核算员工的权益。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六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员工还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员工对自己的权益有疑问或者与公司在权益核算方面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可以先与清算组或管理人进行沟通协商,要求他们解释清楚权益核算的依据和方法。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一种相对快速、简便的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在公司申请破产的情况下,员工要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破产程序,遇到问题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以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