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了职工是否有补偿?
我所在的公司经营不善,已经申请破产了。我在这公司工作好几年了,不知道公司破产后我作为职工能不能得到一些补偿,也不清楚补偿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相关的法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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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破产时,职工是有可能获得相应补偿的。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首先,我们要明确公司破产的概念。公司破产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职工的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意味着,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以及补偿金在破产财产分配中处于优先地位。关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举例来说,如果一位职工在破产公司工作了3年零5个月,那么他能获得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工作了4年零7个月,就能获得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当公司破产时,职工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职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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