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时职工是否为债权人,若为债权人该怎么办?
我所在的公司申请破产了,我想知道我们职工算不算公司的债权人。如果算的话,我们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比如工资、补偿金这些,我们要怎么去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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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破产的情况下,职工通常是公司的债权人。这里所说的债权人,简单来讲就是公司欠了职工的钱,像职工的工资、医疗和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职工债权处于优先受偿的地位。 若公司破产,职工作为债权人,首先要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一般情况下,管理人会对职工债权进行调查并公示。职工要密切关注公示内容,如果发现记载的事项与自己的实际情况不符,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若管理人不予更正,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职工也可以积极参与债权人会议,了解破产程序的进展,表达自己的诉求,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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