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注销流程的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我有一家公司打算注销,听说有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但我不知道这两种程序具体是怎样的,也不清楚各自适用什么情况。想了解下这两种程序的详细步骤,还有它们的区别,这样我能根据公司情况选择合适的注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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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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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下面分别为您介绍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简易程序:它主要适用于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市场主体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未发生或者已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由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简易程序相对简便快捷,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填报简易注销公告,公告期为20日,公告期内无异议的,企业可以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般程序:适用范围比较广泛,除了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公司,其他公司注销都适用一般程序。一般程序首先要成立清算组,展开清算工作,包括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然后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结束后,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这个过程涉及的环节较多,时间也相对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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