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我应该赔偿多少工资?
我在公司干了一段时间,现在公司突然说不要我了。我也不知道这种情况公司该赔我多少钱,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公司辞退员工到底应该赔偿多少工资,有什么标准和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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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辞退员工的情况下,赔偿工资的计算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概念。经济补偿是在一些法定情形下,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的一笔费用,主要是对员工失去工作的一种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比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辞退员工的,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因为在这些情况下,是员工自身存在过错导致被辞退。 若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应支付经济补偿。 要是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总之,不同的辞退情形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方式和金额,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判断公司的赔偿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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