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
我打算开一家公司,但是不太清楚公司的设立方式。想了解一下在咱们国家,公司设立的方式都有哪几种,每种设立方式有什么特点和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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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方式主要有两种,分别是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这两种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也被称为共同设立或者单纯设立,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者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通俗来讲,就是公司的发起人自己把公司所需的全部股份都认购下来,不需要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发起设立的程序相对简单,发起人只需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然后按照规定缴纳出资,就可以申请设立登记。这种设立方式适用于一些规模较小、不需要大量资金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简单来说,就是发起人先认购一部分股份,剩下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众或者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来完成认购。募集设立的程序相对复杂,需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批和监管程序。首先,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其次,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同时,还需要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由银行代收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之,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各有特点和适用范围。在选择公司设立方式时,需要根据公司的规模、资金需求、发展规划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同时,无论选择哪种设立方式,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以确保公司设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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