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员工被迫辞职该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公司一直给我安排不合理的工作任务,还故意刁难我,感觉是想让我主动辞职。我不想主动走,想知道如果公司这种让我被迫辞职的情况,按照法律应该怎么赔偿我?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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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公司让员工被迫辞职这种行为通常被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赔偿相关的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就比如公司没有正当理由,或者在员工没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情况下,强迫员工离职,这就属于违法解除。 接下来看看赔偿的依据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如果你在公司工作了3年半,你的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正常的经济补偿就是3.5×5000 = 17500元。但因为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要支付的赔偿金就是17500×2 = 35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遇到公司让员工被迫辞职的情况,员工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公司不合理安排工作的通知、领导刁难的聊天记录等,以便在维权时能够证明公司的违法行为。同时,员工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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