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单位裁员是否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说要裁员,我很担心自己会被裁掉。我想知道,如果公司真的把我裁了,需不需要给我经济补偿呢?我在这工作也有段时间了,要是没有补偿,生活压力会很大,所以特别想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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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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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裁员是否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经济补偿的概念。经济补偿是指在某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笔费用,主要是为了弥补劳动者因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当用人单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裁员条件进行裁员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的裁员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比如没有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或者裁减人员方案没有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等,这种裁员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员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违法裁员的话,劳动者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在面对裁员情况时,要清楚了解自己的权益,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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