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风险?


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诸多风险,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首先是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为标准确定。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从您入职第二个月起,一直到第十二个月都没有和您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这十一个月里,您除了正常工资外,还能额外获得一份相同数额的工资。这是法律对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目的是督促公司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风险。《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除非有法定情形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否则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这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种更稳定的就业保障,而对于公司而言,解除劳动关系的难度和成本都会增加。如果公司违反规定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再者是员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及索赔风险。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且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员工就可以依据这些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最后是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方面的风险。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是其中的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条款,是公司保护商业秘密和限制员工在离职后从事竞争业务的重要手段。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很难通过合同条款来约束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和遵守竞业限制义务。一旦员工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者到竞争对手处工作,公司可能难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综上所述,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会面临一系列法律风险,不仅会增加用工成本,还可能导致劳动关系不稳定,损害公司的利益。因此,公司应当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