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拆迁安置房有证吗?
我家的商品房要拆迁了,会给我们安置房。我有点担心这个安置房有没有证,没有证的话心里总不踏实。我想了解下,一般情况下商品房拆迁安置房到底有没有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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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拆迁安置房通常是有证的,但这也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概念。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城市建设、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给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屋。这里面的“证”,一般指的是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现在很多地方已经将这两证合一,称为不动产权证书。这个证书就相当于房子的“身份证”,有了它,房屋的产权归属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从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这就说明了房屋产权登记的重要性。 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也就是说,这种安置房是有证的,只是在交易上有一定限制。比如有的地方规定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另一种情况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这类安置房与一般的商品房没有太大区别,都是有房产证的,并且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导致安置房可能暂时没有证或者无法办理证件。比如开发商手续不全,没有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或者房屋存在违法建设等问题。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被拆迁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开发商或相关部门解决问题,以保障自己能够顺利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总之,大部分情况下商品房拆迁安置房是有证的,但被拆迁人要关注相关情况,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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