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发工资,该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呢?


申请财产保全是为了防止公司在欠薪纠纷解决前转移、隐匿财产,保障劳动者最终能拿到工资。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公司不发工资时申请财产保全的相关内容: **一、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1. 情况紧急: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的行为(如转移资产、变卖设备等)可能导致裁决无法执行或难以执行,比如公司有大量资金外流迹象、正在变卖重要生产设备等情况,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2. 合法权益可能受损: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例如,公司拖欠工资后,又有其他债权人申请查封公司仅有的财产,若劳动者不及时申请保全,后续可能无法拿到工资。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及所需材料** 1. 准备申请书: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如公司拖欠工资的具体情况);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即拖欠工资的具体金额);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如公司的银行账号、房产、车辆等信息);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如果是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申请财产保全的,还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2. 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明细、公司拖欠工资的通知或公告等,用以证明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的事实。 3. 提供担保: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可以是现金、房产、车辆等财产担保,也可以是由保险公司出具保函等方式进行担保。担保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申请人滥用财产保全措施,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法院可能会裁定驳回申请。 4.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书、证据材料和担保材料一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权法院一般是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例如,公司的主要财产在A地,那么可以向A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如果公司的住所地在B地,也可以向B地的人民法院申请。 **三、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四、注意事项** 1. 及时申请:一旦发现公司有拖欠工资且可能导致工资难以追回的情况,要尽快申请财产保全,避免公司财产被转移或处置。 2. 准确提供财产线索:劳动者需要尽可能详细地提供公司的财产信息,以便法院能够顺利进行保全措施。如果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准确或不完整,可能会影响保全的效果。 3. 遵守法律程序:在申请财产保全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例如,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按时缴纳保全费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