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财产混同在《民法典》的哪一条?

我开了家小公司,最近和合作伙伴有业务往来时,对方质疑我们公司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我想弄清楚公司财产混同相关规定在《民法典》里是哪一条,这样能更好地应对这个问题,也能明确我们公司的行为是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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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财产混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司财产混同指的是公司的财产和股东个人的财产或者与其他公司的财产界限模糊,无法清晰区分。简单来说,就是公司的钱和个人的钱混在一起,分不清楚哪些是公司的,哪些是个人的。 不过,需要明确的是,《民法典》中并没有直接针对公司财产混同作出规定。公司财产混同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的。《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当出现公司财产混同的情况时,意味着股东可能滥用了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本来股东一般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因为财产混同这种滥用权利的行为,股东可能要拿出自己的个人财产来偿还公司的债务。 虽然《民法典》未直接规定公司财产混同,但《民法典》中的一些基本原则,比如诚实信用原则等,也对公司和股东的行为起到约束作用。公司和股东在经营过程中,应当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不能通过财产混同这种不正当手段来逃避责任或者损害他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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