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该如何赔偿所有费用?


当公司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不仅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被拖欠的工资,还可能获得相应的赔偿。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赔偿规定及依据。 首先,关于工资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以,公司拖欠的工资是必须要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追讨这部分工资。 其次,可能涉及的赔偿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也就是说,如果公司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后,仍然逾期不支付,那么就需要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另外,如果因为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该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公司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可能的加付赔偿金以及经济补偿。劳动者要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