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孩会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女孩抚养权的判定遵循一定原则和考虑多种因素。 首先,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女孩,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又或者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这种情况下女孩可能会判给父亲。另外,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法院也会准许。 当女孩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这些情况会使该方在争取抚养权上有优先考虑权。若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这也会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而当女孩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也就是说孩子愿意跟谁生活,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法院一般会予以尊重。 此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也可行准许。 总之,法院判决女孩抚养权归属,核心就是要保障孩子能在一个有利于其身心健康、稳定成长的环境中生活。 相关概念: 抚养权:简单说就是父母对孩子进行抚养照顾的权利和责任。比如孩子跟谁一起生活,谁来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教育等方面。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综合各方面因素,像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教育资源、父母陪伴时间等,判断哪种抚养安排对孩子的成长最有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