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老公离婚孩子会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是一个复杂且严肃的问题,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做出决定。 首先,法律明确规定了基本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指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或者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孩子也可能判给父亲。此外,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法院也是准许的。 当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时,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例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这些因素都会使该方在争取抚养权上更具优势。 要是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独立思考和自主选择能力,法院会充分考虑他们的想法。 此外,法院还会考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毕竟抚养孩子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稳定的居住环境。孩子一直以来的生活、学习环境也是重要因素,如果改变环境对孩子成长有较大不利影响,那么原环境的抚养方会更具竞争力。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会全方位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最终的决定是对孩子的成长、发展最为有利的。 抚养能力:涵盖了父母的经济收入情况,能否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物质生活保障;居住条件是否适宜孩子生活、学习等多方面。 真实意愿:指八周岁以上孩子自己对于跟随父亲还是母亲生活所表达出来的内心想法和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