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孩子小会怎么判?


在夫妻离婚时,如果孩子还小,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会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同时考虑多方面因素。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孩子通常更需要母亲细致的照顾,与母亲的亲密关系对其成长比较重要。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母亲患有长期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导致子女无法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母亲虽然具备抚养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提出子女跟随自己生活的请求;又或者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子女确实无法继续跟随母亲生活,在这些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也可能会判给父亲。另外,如果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交由父亲抚养,且不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法院也会认可。 其次,孩子已满两周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决。法院会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例如经济水平、居住环境、健康状况、陪伴孩子的时间等。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那么这一方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有一定优势。若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这也会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最后,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院会认真听取并尊重他们想跟父或母生活的想法。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法院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事务,比如抚养权归属时,会全面考虑各种因素,选择对孩子成长在生活、教育、情感等各方面最有利的方案。 抚养能力:涵盖经济能力,也就是能为孩子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教育等费用的能力;居住环境,要有稳定、适宜孩子生活成长的居住场所;健康状况,自身身体健康才能更好照顾孩子;还有陪伴孩子的时间,能有足够时间陪伴孩子成长、给予关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