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会怎么判?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法院是有明确依据和标准的。首先要明确,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又或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可随父方生活。另外,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也是可以的。 当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以下这些情形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此外,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形也会作为参考。 而当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可予准许。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法院在判定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选择对孩子成长最有利的方案,比如孩子的生活环境稳定、身心健康保障等。 抚养:指的是父母对子女生活上的照料、经济上的供养以及教育培养等一系列行为。 监护权:是对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