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究竟该怎么判?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很多夫妻关心的重要问题。首先要明确,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就消除。离婚后,子女不管是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依旧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是双方协商决定。父母双方可以友好协商,比如约定孩子在某个阶段跟随一方生活,到特定年龄后再交给另一方;也可以采取轮流抚养的形式 。这种协商的方式比较灵活,能充分考虑到双方和孩子的实际情况。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要由法院来判决了。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是由母亲直接抚养。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像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以及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等,子女也可随父方生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等,这些情况会使该方在争取抚养权上更具优势。此外,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也会作为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当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不过这不是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通常是在父母都争取抚养权,且双方都具备抚养孩子条件时,法院才会重点考虑孩子的个人意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对这方面有明确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会综合各种因素,选择对孩子成长各方面,比如生活环境、教育资源、身心健康等最有利的一方来抚养孩子。 轮流抚养:指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在不同时间段轮流照顾、抚养孩子,保证孩子能和父母都有相处的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