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放假一年后再辞退员工该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让放假一年,现在一年到了却要辞退我。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给我赔偿?是按正常辞退那样算补偿,还是有特殊的规定?我不太清楚具体能拿到多少赔偿,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公司放假一年后再辞退员工,赔偿情况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如果公司辞退员工没有合法理由,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这样计算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比如说,你在公司工作了3年,那经济补偿就是3个月工资。如果工作时间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也就是补偿1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不过,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并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如果公司有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比如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要是公司放一年长假属于实质性调整工作岗位,可视为变相终止聘用关系,认定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坚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