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处理废旧是否必须当月申报增值税?
我公司最近处理了一批废旧物品,财务人员对于是否要在当月申报增值税有不同看法。有人说必须当月申报,有人觉得可以以后申报。我不太清楚具体规定,想了解一下公司处理废旧到底要不要当月申报增值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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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公司处理废旧是否必须当月申报增值税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理解一下增值税和申报的概念。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而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当公司处理废旧物品时,这属于销售货物的应税行为。如果在当月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或者当月先开具了发票,那么按照规定,当月就产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在当月进行增值税申报。 然而,如果当月并没有收讫销售款项、未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且未开具发票,那么纳税义务就未在当月发生,也就不需要当月申报增值税,应在纳税义务实际发生的月份进行申报。 总之,公司处理废旧物品不必然要当月申报增值税,关键在于增值税纳税义务是否在当月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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