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旧设备是否算销项税额?
我是一家企业的负责人,我们企业最近打算销售一批旧设备。我不太清楚在税务方面,销售旧设备这种情况要不要算销项税额呢?如果算的话,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有什么特殊情况吗?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税法中,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对于销售旧设备是否算销项税额,这需要分情况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这里的销售货物就包含销售旧设备。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果该固定资产购进时已经抵扣过进项税额,那么销售时按照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例如,企业销售一台购进时已抵扣进项税的旧设备,销售价格为10万元,适用税率为13%,那么销项税额就是10÷(1 + 13%)×13% 。 如果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比如,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设备取得含税收入5万元,应纳税额为5÷(1 + 3%)×2% 。所以,通常情况下销售旧设备是要算销项税额的,但会因纳税人身份和设备购进时进项税抵扣情况等因素而有不同的计算方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