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公司干活摔跤,责任由谁承担?


在给公司干活时摔跤,责任承担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两个重要概念,即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简单来说,就是你正式入职了公司,公司给你发工资、交社保,你们之间存在一种稳定的雇佣关系。劳务关系则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比如,公司临时找你做一项特定的工作,做完就结束,没有长期的雇佣关系。 如果是劳动关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给公司干活摔跤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这三要素,一般会被认定为工伤。一旦认定为工伤,公司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后员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就由公司承担。 若属于劳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在给公司干活这种劳务关系中,如果是因为公司没有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等过错导致你摔跤受伤,公司要承担相应责任;要是你自己存在疏忽等过错,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总之,给公司干活摔跤后,首先要确定你和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然后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来判断责任承担问题。如果遇到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