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出院后在家疗养该怎么进行赔偿?


车祸出院后在家疗养的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可能涉及的赔偿项目及相关法律依据** 1. **误工费**:如果有医院证明需要在家休养,就可能产生误工费。医院需开具证明并写明休息期限,同时单位也要开证明,证实该员工因交通事故未来上班,导致相应工资被扣发,因为误工费以实际发生为准,仅有医院证明是不够的。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包括收入状况证据和误工时间的证据。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 **护理费**:若受害人已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出院后医生叮嘱需要进行护理的,可以要求赔偿护理费用,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医疗机构的病例、出院小结,鉴定机构的鉴定文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3.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合理的营养费用支出有助于受害人身体的恢复,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4. **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这也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中关于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的规定。 **二、赔偿流程及注意事项** 在确定赔偿时,首先要与责任方或其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误工证明、收入证明等,这些证据对于主张赔偿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