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经济该怎么分配?
我打算和配偶离婚,但是对于离婚后的经济分配一头雾水。我们有共同的房产、存款,还有一些投资。我不知道这些财产具体该怎么分,是一人一半吗?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会影响分配结果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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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经济分配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这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还有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首先夫妻双方可以自己商量怎么分这些财产,如果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会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因为抚养孩子需要更多的经济支持;会倾向女方,这是考虑到在社会和家庭中,女方可能相对处于弱势地位;还会照顾无过错方,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那么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 另外,如果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同时,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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