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工辞职后有赔偿吗,赔偿金额是多少?
我是一名派遣工,现在想辞职,不知道辞职后会不会有赔偿。要是有的话,这赔偿金额又是怎么算的呢?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所以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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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派遣工辞职后是否有赔偿以及赔偿金额的问题时,我们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分析。 首先,派遣工即被劳务派遣单位派往用工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如果派遣工是主动辞职,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的。这就好比你自己决定不继续这份工作了,通常用人单位不需要额外给你一笔钱作为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外),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导致派遣工不得不辞职,那么派遣工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这些情形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的金额,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你在派遣单位工作了3年5个月,那么经济补偿就是3.5个月的工资。要是工作了2年8个月,经济补偿就是3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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