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劳动关系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双重劳动关系指的是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存在着诸多法律风险,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从对劳动者的风险来说,最明显的就是可能面临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若劳动者与一家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禁止建立双重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那么就构成违约,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等。 其次,劳动者可能面临工伤认定难题。在双重劳动关系中,如果劳动者在其中一家用人单位工作时发生工伤,由于涉及多家单位,可能会出现责任推诿的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工伤需要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工伤发生的事实等。在双重劳动关系下,劳动关系的复杂性可能导致工伤认定过程变得繁琐,甚至影响劳动者获得应有的工伤赔偿。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也存在一定风险。一方面,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一家用人单位招用了有其他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导致原用人单位遭受损失,该用人单位要和劳动者一起对原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另一方面,可能引发商业秘密泄露风险。劳动者在不同单位工作,接触到不同单位的商业秘密。如果劳动者没有妥善保护商业秘密,可能会导致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泄露,给用人单位带来经济损失。《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对商业秘密保护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劳动者和相关责任方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双重劳动关系无论是对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存在着不可忽视的法律风险。在实际生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谨慎处理劳动关系,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