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打人致轻伤付了对方医药费后,还需要怎么赔偿?

我和人发生冲突,不小心把对方打成了轻伤,已经支付了对方的医药费。但我心里还是没底,不知道除了医药费之外,还需要对对方进行哪些方面的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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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轻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打人致对方轻伤,在支付了医药费之后,仍然需要承担其他方面的赔偿责任。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轻伤。在法律层面,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有明确的界定和划分。 除了已支付的医药费,还可能涉及以下赔偿项目: 误工费。这是指因受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费的计算方式通常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如果受害人在受伤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那么就会产生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此外,如果造成了残疾,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总之,打人致轻伤后,除了医药费,还需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多项赔偿责任。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双方通过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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