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17岁因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

我家孩子17岁,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去世了。我们一家人悲痛万分,也不清楚这种情况下能获得多少赔偿。想了解下在法律上,针对17岁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金额是怎么计算的,具体包括哪些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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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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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17岁的未成年人因交通事故死亡时,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赔偿责任的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要先明确事故责任划分,以此来确定赔偿主体和赔偿比例。 其次是赔偿项目。一般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 死亡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于17岁的未成年人,通常是按照二十年计算。 2. 丧葬费:该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这是用于办理死者丧葬事宜的费用。 3. 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死者有需要扶养的人,根据该解释第十七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不过对于17岁的未成年人,通常不存在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一项,但如果其生前有实际扶养的人,也可依法主张。 4. 精神损害抚慰金: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5. 处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这些费用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凭相关票据等进行计算和主张。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上述各项赔偿标准中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等数据也会有所差异。所以,具体的赔偿金额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标准以及事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在处理此类赔偿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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