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撞人的赔偿方式是什么?


汽车撞人后的赔偿方式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赔偿责任的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先由交强险进行赔偿,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再根据双方的责任比例来分担。 其次是赔偿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来说,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营养费是指为了辅助受害人康复而购买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死亡后,赔偿义务人给予其近亲属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辅助器具费是指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所需费用;丧葬费是指安葬因侵权行为死亡的自然人所支出的费用。 最后是赔偿方式。赔偿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可以是一次性赔偿,也可以是分期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也就是说,如果双方能协商好分期赔偿,并且提供了相应担保,就可以分期支付赔偿款;如果协商不成,原则上要一次性支付。总之,汽车撞人后的赔偿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来确定赔偿责任、项目和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