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因工致残该怎么赔偿?
我家孩子还不到16岁,在工厂打工时受了伤导致残疾。我们不知道这种情况工厂该怎么赔偿,也不清楚有哪些赔偿项目和标准,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能让孩子得到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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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工因工致残的赔偿问题涉及到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首先,我们要明确童工的定义,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当童工因工致残时,赔偿主要依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该办法规定,非法用工单位(使用童工的单位)必须向伤残童工给予一次性赔偿。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 治疗期间的费用涵盖了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这些费用都由非法用工单位支付,目的是保障受伤童工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一次性赔偿金的数额则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来确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相关标准对伤残童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的等级鉴定。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赔偿倍数。例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赔偿金数额为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6倍;二级伤残为14倍,以此类推,十级伤残为6倍。 如果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伤残童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如果对赔偿数额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也就是说,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总之,法律为童工因工致残提供了多方面的保障,以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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