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购公房拆迁没有公摊的情况下该如何补偿?
我家的已购公房面临拆迁,但是房子没有公摊面积。我不清楚这种情况下补偿是怎么算的,是按房产证面积还是有其他标准?除了房屋本身价值,还能得到哪些方面的补偿?希望能得到专业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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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购公房拆迁且没有公摊面积的情况下,补偿通常按以下方式进行: 首先,房屋价值的补偿会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依据房产证上标明的房屋面积进行评估,然后按照评估价值来确定补偿金额。例如,房产证面积为80平方米,评估机构评估每平方米价值5000元,那么房屋价值补偿就是40万元。 其次,补偿还包括其他方面。搬家费用会根据实际搬家产生的合理开支给予补偿,比如搬运家具、设备等的费用。临时安置费用是为了解决被拆迁人在搬迁后临时居住的问题,会按照当地的相关标准给予一定期限的费用补贴。如果因为拆迁导致被拆迁人无法正常经营生意,造成了停产停业损失,这部分损失也应当得到合理补偿。 法律依据方面,主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该条例保障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了征收房屋应当给予公平补偿,补偿内容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也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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