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导致糖尿病人脚受伤该如何赔偿?


在车祸导致糖尿病人脚受伤的赔偿问题上,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虑。首先,赔偿的基础是侵权责任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对于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医疗费方面,需要赔偿因治疗脚伤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对于糖尿病人而言,如果糖尿病影响了脚伤的治疗,比如愈合时间延长、需要特殊的护理等,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也应包含在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是指因受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根据该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治疗和康复期间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依据该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也都有相应的规定。例如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以正式票据为凭。 如果脚伤造成了残疾,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在赔偿流程上,通常是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确定双方的责任比例。然后伤者可以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