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外伤患者有糖尿病该如何赔偿糖尿病相关费用?


在车祸导致外伤患者本身患有糖尿病的情况下,对于糖尿病相关费用赔偿需遵循一定原则和规定。 首先是医疗费。按照医院对患者治疗交通事故造成伤害所需支付的必要费用来计算,以发票为依据。就算结案后仍需要后续治疗,也要支付必需的治疗费用。因为虽然糖尿病原本就存在,但因车祸受伤住院治疗,身体会有全身性反应,对于有糖尿病这种基础疾病的伤者,对糖尿病进行密切监测及药物调节,是配合治疗车祸原发伤的必要环节,所以相关诊疗费用是与事故关联的,应予以赔偿 。这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中有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误工费方面,如果患者有稳定收入,就按照因误工导致的固定收入损失来计算。要是收入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的三倍,那就按三倍计算。例如,伤者月工资为15000元,当地平均生活费三倍是10000元,那么就按10000元来计算误工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针对住院治疗的患者,按照实际住院天数给予补助,计算标准是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比如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是每天50元,患者住院10天,那住院伙食补助费就是50×10 = 500元。 护理费,如果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护理,并且有医院证明,就要予以赔偿。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标准计算;无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这里“无收入”指个人生活主要或完全依赖他人供给,或虽有少量收入但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如果患者因车祸造成残疾,还有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征税费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每增龄1岁,减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相关概念: 人身损害赔偿:就是当人的身体受到他人侵害后,侵权人要对受害者作出的各种赔偿,像医疗费、误工费这些都属于这个范畴。 误工费:就是因为受伤不能工作,导致收入减少,侵权人要赔偿这部分损失的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对伤者住院期间吃饭费用的一种补偿。 护理费:是伤者住院需要人照顾,给照顾人员的费用。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因受伤造成残疾,对伤者今后生活给予的一定补偿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