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父母能扣吗?
我想了解下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方面的政策。我父母生病产生了不少医疗费用,不知道在进行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时,能不能把父母的医疗费用算进去扣除呢?想弄清楚这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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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医疗负担而出台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简单来说,就是在纳税人发生了符合规定的大病医疗费用支出后,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这样就能少交一些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对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目前仅限于纳税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医药费用支出。也就是说,父母的大病医疗费用不能由纳税人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不过如果父母是作为纳税人本人的配偶,或者纳税人未成年子女的医疗费用,那是符合扣除条件的。所以在一般情况下,纳税人不能将父母的大病医疗费用用于自己的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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